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4-******
二、报价有效期:2024-12-27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六、采购标的名称:金康水电站枢纽工程验收及金平、金元水电站竣工决算技术主持服务项目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金康水电站枢纽工程验收及金平、金元水电站竣工决算技术主持服务,主要如下:(1)编制金康水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工作大纲、组建验收评估组织,参见单位资料预审,现场调研、组织召开验收会、收口复审、成果印刷等。(2)对金平、金元水电站工程价款结算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及建设管理情况、项目概算执行情况、交付使用资产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应符合《水电工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规程》(NB/T10146-2019)相关要求。本项目主要包括1)评审工程价款结算情况;2)评审项目资金管理情况;3)评审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及建设管理情况;4)评审项目概算执行情况;5)评审交付使用资产情况;6)形成竣工决算验收鉴定书并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八、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能源局于2022年5月30日发布的《研究推进水电工程竣工验收专题会议纪要》,分级开展水电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其中5万千瓦至25万千瓦的水电站由省工程咨询院担任技术主持单位;金平、金元水电站属于5万千瓦至25万千瓦的水电站,故在竣工验收阶段,金平、金元水电站竣工决算验收技术主持单位为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 ******能源局《关于同意甘孜州金汤河金康水电站开展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能源函﹝2023﹞124号),由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负责金康水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的工作。因此,金康水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的技术主持单位由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担任。 ******集团制〔2023〕4号)第二十四条(一)之规定,需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二)或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购买的采购;(三)或必须保证与原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采购;(四)或紧急采购。拟荐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进行谈判采购金康水电站枢纽工程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
拟定供应商地址:四川成都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大楼6-7楼
十、公示期限:2024-09-20至2024-09-27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贾峰 | 电话:******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联系人:贾峰 | 电话:****** |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81号中电大厦 | 电子邮箱:****** |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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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坝安全鉴定及竣工技术鉴定技术咨询|详见附件|| | 1 | 项 | 6% | 2024-10-20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 姑咱镇捧塔乡 | ******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