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城开朝晖苑工程通信集成项目
竞价公告
******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城开朝晖苑工程通信集成项目将在兰溪市绿色招采服务平台(******/)竞价选取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地点:兰溪市兰江片(朝晖路以东、康宁路以南、鸿业路以北)。
2.项目基本情况:兰溪市城开朝晖苑工程通信集成项目;工程造价367.1667万元。
3.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兰溪市城开朝晖苑室内分布系统、三网合一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建设等。
4.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6.其它:/
二、报价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5日09:00时止。
三、报价人条件:
******有限公司网络运营商班组入围施工单位。受招标人停止比选处罚或其他考核原因不能参与投标的施工班组以外,其他入围施工班组均可投标。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项目竞价公告在“兰溪市绿色招采服务平台”发布,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先在“兰溪市绿色招采服务平台”办理登记注册,及CA申领等手续,以免影响项目正常投标。潜在投标人可凭兰溪市绿色招采服务平台CA 数字证书或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登陆“兰溪市绿色招采服务平台 (******/)”进行参与,并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方可参与项目投标流程。(未取得兰溪市绿色招采服务平台账号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及 CA锁(CA数字证书的费用为300元/年))。
7.本项目由投标人向平台方支付平台使用费。
项目预算平台使用费
50万元(含) 以下 120元/标段
50万元以上 220元/标段
7.1.本项目由中标人向平台方支付交易服务费
中标价交易服务费(中标人)
100万元 (含) 以下 700
100万-200万(含) 1000
200万-500万(含) 2000
500万-1000万(含) 7000
1000万-2000万(含) 12000
2000万-5000万(含) 17000
8.2本项目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2011】534号文件规定下浮60%计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此项费用由各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9.如投标人对操作兰溪市绿色招采服务管理系统有疑问,可联系兰溪市绿色招采服务平台工作人员:
技术支持:何工 业务支持:李工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CA锁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400-0571-337 服务QQ:******6
四、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00时。
五、开标地点:兰溪市振兴路******有限公司)
(投标人代表一律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过程投标人将进行远程查看竞价情况,投标人、招标人可通过在线直播参与监督开标过程直播网络地址:******/。)
六、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如18.80%。
2.本项目最高下浮率:24%,最低下浮率 :18%,不在此范围区间内的视为无效报价。
3.比选报价表下浮率出现涂改及未加盖单位公章;施工班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未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出现以上情况作废标处理。
七、确定成交人方式:
让利最高者中标的方式。如有多家单位最高让利均相同,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1家为中标人,并在兰溪市绿色招采服务平台发布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答疑和补充文件:
本公告未尽事项,以招标人在公告下方发布的答疑和补充文件为准,发布答疑和补充文件的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请及时关注。
答疑和补充文件:无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街道秋平路256号
电话:******
联系人:江嘉铭
******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8号总部经济大楼A座8楼
电话:******、******
联系人:徐瑾、何超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兰溪市城开朝晖苑工程通信集成项目
比选报价表
项目名称 | 兰溪市城开朝晖苑工程通信集成项目 |
下浮率 | 工程总造价下浮% |
说明 | 报价由施工班组在下浮区间18%(含)—24%(含)之间自行填报,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 |
确定成交人方式 | 让利最高者中标的方式。如有多家单位最高让利均相同,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1家为中标人 |
备注 | 注意事项: 1、因招标人原因工程项目取消,同步取消该比选项目,后续不做补偿; 2、比选项目公告中预算价或估算价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如因招标人增减不做后续补偿; 3、项目比选下浮率如遇项目类型变化、合同造价调整、施工内容甩项等原因,下浮率不变; 4、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如项目被审计部门抽查复审,则以审计部门复核的结论为最终结算结果。 |
投标人:(盖章)
施工班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