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2025年01月17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洪家场浦旅游航道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人民币大写:捌佰捌拾叁万捌仟贰佰贰拾壹元整)。
工期:5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周宏(姓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郑铮(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台州市椒江区港航发展中心(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台州市椒江区港航发展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