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木瓦油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木瓦油劳务分包
2、项目编号:ACEG-******2001
3、项目地点:******学院建设项目 ******街道,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教学图书楼、行政楼、报告厅等:配套建设场地内给排水、供配电、道路、停车场、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基本户证明、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要求:具有建筑劳务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5、品牌要求:
5.1、无机涂料(腻子、涂料、底漆):立邦、多乐士、三棵树;
5.2、阻燃板、木饰面基层板:兔宝宝、莫干山、裕森、千年舟,E0级;
5.3、石膏板及配套轻钢龙骨:龙牌、泰山、可耐福;
5.4、防水涂料:东方雨虹、上海台安、大禹、德高。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96元(税率为3%),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60天,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要求竣工交付时间2025年5月20日。;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附件1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建筑劳务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履约保证金数额:合同签订金额的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取整)或履约保函; 2、提交时限:中标后15天内 3、返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函自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失效)
10、其他要求:未尽事宜参照甲方与业主单位大合同、招标文件、答疑、补疑等执行。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19日8时3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9日8时3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1)按月进度支付至上月已完工程量建设单位审定价的70%(其中甲方支付至乙方工程款中的30%为农民工工资),
2)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付至建设单位审定价85%,
3)工程审计完成后3个月内付至建设单位及审计单位审定价的97%,余下3%质保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4)承包人在每月20日前与项目部完成对账,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当期已完工程量价款的100%,发票金额不作为最终结算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审核定案为准
******银行承兑汇票、安信、E信、等支付方式(供应链支付),上述支付方式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林文举,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有限公司院内13栋3楼招标中心。
招标咨询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