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农村)圩区石路浜闸站迁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武招2025-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星(农村)圩区石路浜闸站迁建项目已由******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5〕34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列支通苏嘉甬政策处理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街道金星村。
2.2 工程规模:本闸站采用1台350ZLB-2A(0°),设计排涝流量0.23m3/s,总装机容量18.5KW,新建1×6m水闸,闸门采用直升式钢闸门,启闭机采用QPQ2×80KN卷扬式启闭机,新建信息自动化工程1项,管理道路1项。概算投资(工程费用):291.63万元。
2.3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全过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施工监理及平行检测、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不含竣工结算审核)、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验收资料整编等服务内容。
(1)工程施工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和控制;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总包单位与有关工程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协助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收集审核,向发包人及主管部门档案室各提交一份完整的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片、声像资料)。
(2)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导则》及相关规范规定要求,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等材料,审查设计单位的符合性要求,审查施工图成果与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成果的一致性,审查勘测、设计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提出的技术指标,审查勘测、设计执行水利强制性条文内容情况等内容,并结合现场查看情况,提交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应与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相结合,确保工程投资符合初设批复要求。
(3)平行检测:主要对华星(农村)圩区石路浜闸站迁建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及所需的措施项目和重要施工临时工程的实体及用于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等在施工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检测、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和判定,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4)造价咨询:包括施工阶段的造价跟踪审计(包括预付款和进度款审核等)、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和其他咨询服务等工作,不包括竣工结算审核相关工作。
(5)第三方检测:主要对华星(农村)圩区石路浜闸站迁建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及所需的措施项目和重要施工临时工程的所有实体结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检,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和判定,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2.4 咨询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同时具有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量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及机械电气5个类别。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3.4 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注册的水利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5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 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 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3月11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25日14时00分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3000.00 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街道公园路71******服务中心3楼333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col/col******66/index.html)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办事处 ******有限公司
******街道枣园西路128号 ******街道河滨西路126号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人:陈军
电话:0573-****** 电话:0573-******
2025 年3月 11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投标人同时具有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量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及机械电气5个类别。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4 |
总监理工程师 |
具有水利部注册的水利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6 |
其他强制性资格 条件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 ”名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 间的“信用中国 ”网站(******)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或《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复印件。 ******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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